春运期间,同一客运单位的车辆有2次(含2次)以上超员违法行为的,由客运企业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两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的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五千元罚款。
疲劳驾驶也是查处的重点,新《管理条例》中规定,营运车辆机动车驾驶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四小时的,应当停车休息不少于二十分钟。违反规定,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六百元罚款,并对营运车辆所有人处两千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