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马先生和李小姐而言,去年9月13日可谓悲喜交加。当天两人大婚,当晚,新郎姐姐开车送女方家人回内蒙古时不幸撞车,新郎姐姐马某和新娘的母亲、弟弟及女友全部死亡。
李小姐今年25岁。去年9月13日,她和马先生在密云举办婚礼,娘家人和婆家人都到场祝贺。
当晚10点40分,新郎的姐姐马某驾车送新娘的母亲、弟弟及女友回内蒙古的家。当行驶到京承高速密云段时,因马某疲劳驾驶未能确保安全,加上前方一辆挂车的车速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速,马某追尾挂车尾部,车内4人全部死亡。密云交警认定,马某承担事故主责,挂车司机承担次责。
随后,新娘及父亲将马某家人(即新郎的父亲、母亲、姐夫以及两个外甥)、挂车所在公司及投保公司告上法庭,索赔172万余元。
密云法院审理此案时,马某家人认为,当天是新娘家人硬要求马某开车送的,且马某也在事故中身亡,马某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应由其家人承担。
近日,密云法院一审判决,除保险公司负担交强险外,马某家人在继承马某遗产份额内赔偿88万余元,挂车所在公司赔偿22万余元。
密云法院法官介绍,李小姐和马先生两家并未因此案反目,毕竟这次事故中双方都有亲人去世,两人的婚姻状况目前未受影响。新娘一家提起诉讼主要是为了确定保险公司及挂车所在公司的赔偿数额,但按照民事诉讼法要求,必须同时把马某家人列为同案被告。